持明的108片苦心-何種條件來檢視是否已具有教證二量的學佛態度
世親菩薩云:若要界定何處具有聚合釋迦能仁之顯密教法,則是以有、無講述佛法來做分別,有講法之處則俱全釋迦能仁之教法,有禪坐之處則俱全釋迦能仁之證法。而佛教團體是以何種條件來檢視是否已具有教證二量的學佛態度呢?以是否晝夜匪懈有無精勤講經是為準則。
若有如實做成,即可心悅隨喜,因為表示己已擁有佛教中教法之生活態度。具有解說四句偈中一句一字之涵義乃至宣說者,則可稱為具有教法;能守一條戒律,如守戒殺者,則可稱為具有證法。故釋迦能仁是以講經說法來達成具足教法;而釋迦能仁是用修持禪坐入心來具足證法。
故具全教法之上師有說法、弟子想聽法,如此才算得上師徒關係成立。若上師在遙遠之處說法,但弟子無聽法之希求,或上師沒行持任何教證法要,特別是皆無訣竅灌頂下,要成立師徒關係是不容易的;除非彼此皆是覺悟者,或意慧之中融體才能成立的。其他凡夫眾生於上師前三昧耶戒具全,並如理如法的修持,如此的師徒關係才能掌握教法與證法的真理。故欲希求教法者應需好好聽法,欲希求證法者需好好禪坐。
2020/2/27 持明即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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